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
一、归口部门
湖北省科技厅
二、申报时间
2月到10月
三、条件
1.在中国境内(不包括港、澳、台地区)注册的居民企业。
2.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、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、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。
3.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、限制和淘汰类。
4.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、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、科研严重失信行为,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
失信企业名单。
5.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,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。
符合以上第1~4项条件的企业,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,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:
1.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;
2.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,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;
3.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;
4.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。
四、好处
1.税收减免 可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75%的加计扣除比例,形成无形资产的,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%在税前摊销
2.财政支持
3.企业上市培育
4.吸引人才
5.低成本融资
6.创新品牌
7.申报高企必备条件之
8.加分项